由于各種原因,上林人主要控制著加納的中小型金礦,規(guī)模不大,但勝在數(shù)量。其實上林人在加納開采黃金,時間并不長,迄今也不過12年,2005年才開始。一個上林人在加納開采黃金發(fā)了財,二個、三個……五萬個上林人來到加納。加納每年約生產98機噸黃金,其中有一半是中國人開采的。
主要是上林人。上林人在加納的黃金開采,為加納的經濟發(fā)展,當然也為自己的家鄉(xiāng)的發(fā)展,做出了很大貢獻。
2012年的事情,大家應該知道的。很多中國人所在的金礦,被加納官方派人抓捕,達124人, 中國方面介入關注此事。有一種說法,認為這次抓捕事件,是掌握加納大型金礦的歐美企業(yè)唆使的,因為中國人在這里的開采,影響到歐美利益。西方價值觀的本質,就是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。
他們通過屠殺方式掠奪殖 民地的財富,中國人通過勤勞的方式經營也不行。不要說什么中國人在加納的黃金開采涉及“非法”,西方在世界上進行屠殺掠奪,又符合哪個法?歷史已經證明,西方是世界人-權的最大侵犯者。過去是,現(xiàn)在是,可預見的將來,依然是。